甘谷县“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的总体要求,我县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落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农村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农村人才队伍,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分解
“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涵盖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素质提高等各个方面,主要任务是:
1、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一是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培训力度。依托“双培双带”工程和“千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参观考察、函授教育、技能教育等形式,每年在县委党校集中培训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2000名,采取“走出校门、一线办学”的方式培训农村干部和党员1000名。各乡镇要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进行不少于15学时的培训。二是改进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方式。加强和改进“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工作,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中青年机关干部到后进村和贫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农民党员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素质,使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好村干部大学生培训工程,积极动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村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全面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四是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为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五是鼓励高校毕业生报考到农村基础就业的公务员,管理、使用好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安排到社区、村委担任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委党校、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2、农村教育基础工程。一是全面推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小学、初中45岁以下教师5年内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高中教师的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二是大力实施教师继续教育。以公修课和专业课为主,继续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参训率分别达到100%和70%。三是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到2010年,九年义务教育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高中入学率达到5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达到15000人以上。大像山、新兴、磐安、安远、六峰等五镇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四是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到2008年,全县建成职业教育中心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1000人以上。到2010年,在校生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各种形式、各个行业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次。五是完善农村教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农村教师基本编制,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要。建立教育部门组织全县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到山区学校巡回授课、流动教学试点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3、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一是实施农村卫生人才执业资格制度。采取适当倾斜办法,到2010年,使全县60%以上的农村卫生人员取得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二是深入开展支医活动。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大中专毕业生进农村计划”,采取公开招聘办法,有计划地将医学类大专以上毕业生补充到乡镇卫生院,逐步解决农民就医难问题。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三是完善农村卫生人才管理制度。在乡镇卫生院,积极推行以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采取公开选拔、目标管理、绩效挂钩的办法,选好配强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按照《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组织实施好评审工作。四是建立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行政村一人),经考核合格后,按标准发放定额劳务补助。(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4、加强涉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涉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工作。从服务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对基层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奖、申报项目及科研成果有尝转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扩大农村一线科技人才的比例。二是重点抓好涉农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开发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继续教育制度在乡镇的落实力度,切实保证培训时间和经费,积极为涉农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各种学习、培训、研修的便利条件。三是做好涉农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加大涉农人才的引进力度,“十一五”期间,聘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10-15期,培训农村人才1500-3000人次。同时,引导、鼓励高层次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富余人员等各类人才投身农业、服务农民、建设农村。四是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从涉农部门选派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技术服务,力争实现一村一人。(牵头单位:县人事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畜牧局、县农办、县扶贫办、县科协)
5、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及劳动力培训工程。一是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每年组织2500人次农民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到2010年,实现农村实用人才18000人的目标,其中,农村种养加能手达到11000多人,农村技能型人才达到4000多人,农村经营能人达到3000多人,每户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二是完善农村人才评价机制。探索种植、养殖、加工、建筑、经营、经纪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办法,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每年评定400人左右。制定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励办法,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奖励力度。三是加大劳务输转力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十一五”期间,每年输转农村劳动力13.5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5亿元。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输出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促进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季节型短期输出向常年稳定型输出转变。经培训鉴定考核合格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培训证”和“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适度减免鉴定费用。(牵头单位:县农牧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扶贫办、县科协、县乡镇企业局、县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县财政局)
6、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一是加强农村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对乡镇文化专干和乡镇广播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到2010年,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二是继续实施文化下乡活动。“十一五”期间,全县文化下乡活动的数量、广度和质量要比“十五”期间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面向社会招募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库,定期选派志愿者下乡开展工作。三是完善农村文化人才管理制度。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扩大的办法,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并实行公开竞争上岗,聘任使用。建立文化帮扶活动奖励激励机制,把下基层帮扶活动与文化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定结合起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晋升职称。同时,确保文化专干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文物旅游局、县广电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7、农村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不断加大农村政法人才培养力度,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逐步提高农村政法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每年对乡镇主管领导及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力争5年内对基层政法部门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组织开展县乡政法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工作。全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三、组织领导
1、明确实施责任。“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推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对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单位每半年要召集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根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县的任务分解情况,研究制定本乡镇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配套方案,并与有关牵头单位做好衔接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围绕实施重点,大力宣传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农村优秀人才的事迹和各乡镇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社会浓厚氛围。
3、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进行统一部署,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把实施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每年年底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结合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将实施情况于12月中旬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情况进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进展情况通报全县。
4、完善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农村人才开发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村人才培养、发展农村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依法享受相应权益。继续实施现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积极整合现有涉及农村人才培养的各类资金,原有经费投入渠道、数量不变,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各级涉农金融机构要支持农村人才资源开发,采取小额担保贷款等形式,支持农村人才就业创业。加大财政对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并逐年有所增加,用于农村人才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