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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晓东同志在县纪委十二届三次会委上的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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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08-5-26 16:58:49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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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党纪观念和法纪意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党校、广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一是坚持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相结合,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教育总体规划,贯穿领导干部培训、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经验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学习和遵守党章教育,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树立良好风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保证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顺利进行。二是落实好廉政教育“五个一”制度,结合不同岗位特点,通过发放廉政教育资料、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风尚。四是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项制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五个不许”和县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个不准”等规定,充分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机敛财、非法谋利、参与赌博等问题。 (五)抓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教育、监督、制度三者并重,惩防并举,紧紧抓住人、财、物、权等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源头治理。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预防措施,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行业预防、系统预防和重点建设等专项预防,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预防格局,有效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注重运用审计结果,增强审计监督实效。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督、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切实解决违规审批和多头审批等问题,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完善“乡财县管”机制和“村财乡管”管理方式,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县直经济主管部门、执收执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村级组织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有效防范财务管理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要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村务、校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项目执法监察和林业生态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扶贫救济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工作。要深入开展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健全完善效能投诉运行机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切实解决个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低下、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4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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