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发〔2008〕60号
中 共 天 水 市 委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 共 天 水 市 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和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坚持抓党组织组建与抓党组织作用发挥并重,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2、目标要求:坚持组建、规范、提高并重,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2009年重点抓组建,进一步提高组建率,扩大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2010年重点抓规范,企业党组织在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得到明显增强,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1年重点抓提高,基本形成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格局。
——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抓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达到四个100%,即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100%有党组织,从业人员100人以上或从业人员50至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0%建立党组织,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企业100%实现有党员,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100%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以创建“活力和谐企业”为载体,突出发挥党组织作用,使4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要求,创建省、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20个以上。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群共建,相对固定职工25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建团条件的普遍建立团组织。
——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工作有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党务工作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素质明显提高;党建工作经费有保障,活动有阵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阵地基本达到规范化。
二、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作用
按照《党章》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必须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政策法规的宣传者。发挥党组织政治引导、组织保证的优势,通过学习辅导、专题讲座、主题教育、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企业发展的推动者。发挥党组织把握方向、引领发展的优势,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制订党组织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措施,努力把党的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发挥党组织整合利益、调解矛盾的优势,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既大力支持企业主依法做大做强企业,又积极协调、处理重大劳资纠纷及突发事件,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努力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发展的强大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