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的管理,使选派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发挥作用,为下派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选派干部的职责任务、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 选派干部原则上到村任职期限3年。
第四条 选派干部以县委组织部管理为主,乡镇党委、下派村党支部负责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派出单位履行联系指导、支持帮扶、教育管理、激励保障等职责,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选派干部的跟踪管理。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五条 建强村级班子。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动“两委”班子成员提高素质和能力,改善结构,增强功能,搞好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培养出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书记后备人选。
第六条 带好党员队伍。巩固扩大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广大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努力提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每年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一定数量的新党员。
第七条 理清发展思路。立足村情,研究分析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理清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任期内使全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综合考核排序在本乡镇逐年有所上升。
第八条 解决突出问题。从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吃水难、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千方百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化解村级债务,任期内使本村集体积累逐年增加。
第九条 建设和谐农村。积极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内部矛盾,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移风易俗,改善村容村貌,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农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