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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谷县委关于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的实施意见(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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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甘谷县委组织部 作者:中共甘谷县委组织部 日期:2008-11-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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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建好村级党支部、配强村级班子,着力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能带领群众发展的优秀人才,切实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县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核心,着眼于优化结构,配强班子,提高素质,提升能力,拓宽村级干部选人用人视野,探索村级干部选任方式,创新村级干部管理机制,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培养和造就一支优秀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进一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参加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必须符合“靠得住、有本事”的总要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思想品德,自律意识强,群众公论好,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政策水平,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 ——坚持提高素质,提升能力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让一批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致富带富能力较强,能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级党组织,改善村级班子结构,提升村党支部书记整体素质,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具备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享有平等参与的机会,实现好中选优的目标,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到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选拔工作要在政策和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对于符合条件、选拔入围的人选,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党内程序履行任职手续。 ——坚持公开承诺的原则。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管理,依据各村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等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任期目标和落实措施,公开向全体党员、村民承诺,确保任期目标如期实现。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公开选拔党支部书记的村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重点考虑二、三类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班子不健全、不协调、问题和矛盾较多的村,或村级班子后继乏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村,着重解决本村党员中选不出支部书记或现任支部书记思想素质低、号召力不强、致富带富能力弱的问题。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人员范围是:以乡镇机关干部、复退军人、个体经营者、农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各类专业协会带头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正式党员为主,鼓励县直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下岗人员中的党员积极报名,参与公选。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拥护和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立志农村改革发展,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处理和解决农村疑难问题。 3、能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力,处事公道正派,坚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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